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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02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學習社群成果發表會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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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02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學習社群成果發表會實施計畫
壹、依據:教育部103年9月15日臺教師(三)字第1030135982號函辦理。
貳、目標:
一、提供本市中小學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學習社群運作之經驗分享與交流。
    二、展現本市推動中小學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學習社群之具體成效。
三、提供動、靜態教學與學習活動觀摩,擴大及深化本市103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推動,逐步落實學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運作。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金華國中
肆、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中小學申辦102學年度或103學年度教師專業社群學校,每校1-2名
伍、辦理時間及地點:
    時間:103年12月19日
    地點:臺北市立金華國民中學
陸、活動內容:各校繳回本市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成果報告,經評審審查後,挑選國小特優及優等各4件、國中特優及優等各3件、高中特優及優等各2件,並由得獎學校進行優秀成果發表。
柒、評選流程:
一、聘請具有課程及教師專業發展領域專長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審查,評定作品。
二、審查作品評選標準依1.社群名稱、目標與內容符合度、2.社群活動次數與進行方式、3.執行成果之呈現等三大項度進行評選。相關評選表格如附件二。
捌、假別與研習時數:凡全程參與發表會者(含發表教師),請各校給予公假派代並核與研習時數3小時。
玖、報名方式:請於103年12月17日(星期三)前逕上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登錄報名,並完成薦派程序,以利核發研習時數。
拾、研習地點交通資訊:臺北市立金華國中(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32號)
    捷運:中和-新蘆線或信義線東門站,步行約5分鐘。
公車:金華國中站→253右。金華新生路口站→0南、72、109、211、254左、280中山、280承德、290、311藍、505
    自行開車:大安森林公園地下公有停車場。
拾壹、活動承辦聯絡人:臺北市立金華國中教務處 黃振祐主任(33931799#201)
拾貳、經費預算: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3年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經費項下支應。
拾參、獎勵:推動本實施計畫執行有功人員,依辦理成效由教育局從優敘獎。
拾肆、本計畫經奉核定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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