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二、10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言組」業務實施計畫。
貳、計畫目的:
一、提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本土語言教師閩南語認證教學專業知能,培訓優質本土語言教學師資。
二、強化閩南語認證應試技巧,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閩南語認證研習。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
三、承辦單位: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言組
肆、辦理日期:104年2月9日(星期一)至2月10日( 星期二)共計2日。
伍、辦理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臺中市豐原區師範街67號)
陸、參加對象:
中央輔導團本土語言組團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本土語言指導員、輔導員、各級學校現職教師。
柒、報名方式:
一、請研習人員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http://www.naer.edu.tw)「研習業務」
項下報名,填妥研習人員資料,收到審核通過e-mail始完成報名手續。
二、需搭專車往返及素食者,報名時請務必點選。
捌、其他說明事項:
一、中央輔導團本土語言組團員參加會議之交通費由輔導群年度經費項下支應。
二、本土語言指導員、輔導員參加會議之交通費、差旅費請向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檢據辦理申請。
二、凡全程參與人員,依規定核給14小時研習時數。
玖、實施內容:(如附件)
拾、經費來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拾壹、本計畫陳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