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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最新消息

公告105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學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一案申請期程

{{ $t('FEZ001') }} RRIYE105

{{ $t('FEZ002') }} 註冊組|

 欲申請國民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者,申請所需資料檔案,請參見附件。

個人申請請於105年5月2日(一)前檢具申請表、計畫書及申請案件審查表等資料17份,送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電話:2832-9377120121

團體申請實驗教育(團體實驗教育為三人以上學生,於共同時間及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部分,由學生法定代理人共同向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提出申請,應檢具申請表、其他申請人參與實驗教育之聲明書及擬訂完整計畫書併同教學資源及參與實驗教育人員相關資料、教學場地同意使用證明文件、學生名冊、經費來源及財務規劃等相關資料各113份,於10552日(星期一)前親送或郵寄至本案承辦學校松山區民族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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