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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04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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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32日第一次遴選會通過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補充規定(以下簡稱本補充規定)。
二、申請資格(申請者應具下列各款資格)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相關規定者。
(二)現任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校長第1任任期未屆滿或連任任期未滿1/2者,不得參加他校校長之遴選。
(三)本市現職校長參加10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現職校長連任及參加出缺學校遴選(以下簡稱轉任)審議,並獲通過者,不得參加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
(四)申請參加遴選人員之年資計算至民國104731日止。
三、校長出缺學校名單
    臺北市立麗山高級中學。(33班)
 
四、審查文件:申請者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將下列各項文件資料依序備妥所送文件未符規定者,應於規定期限內補正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表。
(二)學校經營計畫書,本文為14號字,行距24pt,以16頁為上限,內容應包含:
1. 過去辦學績效:過去於服務學校所解決的問題及創新之作法。
2. 未來經營規劃:未來倘擔任校長,對學校之具體作法,包括辦學理念、經營策略及行動方案及所參與遴選學校之未來4年中程校務發展計畫等。
3. 針對學校教師、家長所提出發展需求、待解決問題之回應。
4. 另報名特殊教育學校者請提供特殊教育專業知能之相關佐證
【以上第(一)、(二)項請以申請學校為單位裝訂成冊,正、影本合計16份】
(三)相關佐證資料等附件以30頁為上限,影印2份裝訂成冊(包含第(四)至(七)項資料)。
(四)資格證明文件(含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明文件,最近4年成績考核通知書正本、影本各1份)。【本項資料正本驗畢後即歸還】
(五)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
(六)相關著作。
(七)辦學績效與佐證資料。
五、遴選審議項目及程序
(一)書面審查
1. 學經歷基本資料(含任用資格)、學校經營計畫書等資料
2. 每所出缺學校如報名人數超過5人,由遴選會經由書面審查初選5名進   
 104428日(星期二)面談審議。
(二)面談審議
1. 聽取學校教師代表(委員)意見及家長代表(委員)意見(各3-5分鐘)。
2. 參加遴選人員報告5分鐘。
3.       由遴選會就參加遴選人員所提之書面資料及口頭報告進行詢答(10分鐘)。
六、報名及收件時間、地點
(一)時間:10442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逾時不受理。報名參加遴選人員應親自報名。報名人員應備妥證明資格之相關文件正本(影本恕不受理),驗畢後即歸還。
(二)地點: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257號,電話:【輔導室25286618221】)。
七、面談審議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04428日(星期二)晚上7起,審議順序依報名順序排列審議時間表將於104427日(星期一)下午2起公告於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edunet.taipei.gov.tw/最新消息,屆時請準時出席。
(二)地點: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
八、遴選結果公布
(一)經遴選會決議後,將遴選結果公告於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
(二)獲遴選會同意擔任出缺學校之新任校長,由教育局依法定程序報請市府聘任之。
九、本作業簡章如有修正或未盡事宜,遴選會無法於期間內開會適時討論時,得由教育局徵詢遴選會委員意見後適時公告周知,並提送遴選會追認。
十、查詢電話:教育局中等教育科,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361。
教育局網址:http://www.edunet.taipei.gov.tw/最新消息。
 


臺北市104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申請表
                                                                                               編號:       

(相片黏貼處)
姓名
 
出生年月日
     
性別
 
身分證統一編號
 
服務單位
 
職稱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宅)
(公)
(手機)
電子信箱
 
志願
學校
 
 
(請填寫擬就任學校名稱,至多填寫2所學校,以校名筆劃排序)
最高學歷
1.
2.
3.
經歷
1.
2.
3.
學年度(或年度)考核成績
99(100)
100(101)
101(102)
102(103)
   
以上1.學、經歷證明文件;2.最近4年成績考核通知書;3.應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定資格,且無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確經查無誤。
                                    原任職單位人事主管簽章:
專長或特殊表現
(至多填5項)
 
 
著作
(至多填5項)
 
 
本人□同意□不同意遴選期間於網路上公開學經歷資料。
申請人簽章:
日期
     
審查結果
合於規定
資格不符
審查人員簽名
初審
複審
 
 
 
 
備註:請勿變動本表格格式,參加遴選人員填寫資料時應將資料填寫於表格內,並請自調整字體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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