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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最新消息

市政府重申已辦理公教住宅貸款者,於貸款期間內依「中央公教 人員購置住宅輔助要點」與貸款契約約定,不得違約移轉擔保品(出售、出典、贈與、交換予他人),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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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訊息請參閱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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