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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中華民國107年1月26日 壹、依據:
一、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二、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107年1月26日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
貳、公告事項
一、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2招)代理教甄選作業,已於107年1月26日辦理完畢,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錄取名單如下:
特教科:已足額錄取,不辦理第3次(3招)。
1、正取1名:1070202陳0穎。
2、備取1名:從缺
二、凡正取人員應於放榜隔日(遇假日則順延至下1個上班日)12時前攜帶相關證件正本及私章至本校人事室辦理錄取報到事宜,逾時以棄權論。並由學校通知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報到之次日中午12時前完成錄取報到手續。報到時須攜帶證件如下:1.全部學經歷有關證件。2.甄試錄取人員應於放榜之次日起15日內檢送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至本校人事室。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或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當日本市停止上班,則報到日期順延至開始上班第1天,時間不變。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教師評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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