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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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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所屬行政大樓、臺北體育館及臺北網球場之前方戶外區域自104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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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生教組|

為保障民眾健康權益,營造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3款規定,公告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所屬行政大樓、臺北體育館及臺北網球場之前方戶外區域,自104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詳情請參閱附件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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