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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最新消息

轉知「10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

{{ $t('FEZ001') }} MVNTE110

{{ $t('FEZ002') }} 訓育組|

一、有關10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重要修正:「個人項目及團體項目,參加B組初賽者,不得代表參加A組決賽;反之亦同。」
二、10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修正及新增部分均以紅色加底線標明,請詳加注意。
三、有關104學年度指定曲目,已於本(104)年6月23日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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