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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05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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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105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           105 223 日第一次遴選會通過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補充規定(以下簡稱本補充規定)。

二、申請資格(申請者應具下列各款資格)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相關規定者。

(二)現任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校長第1任任期未屆滿或連任任期未滿1/2者,不得參加他校校長之遴選。

(三)本市現職校長參加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現職校長連任及參加出缺學校遴選(以下簡稱轉任)審議,並獲通過者,不得參加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

(四)申請參加遴選人員之年資計算至民國105731日止。

三、校長退休出缺學校名單(以學校總班級數由多至少排序,如班級數相同則以筆畫由少至多排序):

(一)高級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

1.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84班)

(二)高級中學

  1.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72班)

2.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69班)

3.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49班)

4.臺北市立南湖高級中學。(48班)

四、審查文件:申請者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將下列各項文件資料依序備妥所送文件未符規定者,應於規定期限內補正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表。

(二)學校經營計畫書,本文為14號字,行距24pt,以16頁為上限,內容應包含:

1. 過去辦學績效:過去於服務學校所解決的問題及創新之作法。

2. 四年中程校務發展規劃書:未來倘擔任校長,對學校之具體作法,包括辦學理念、經營策略及行動方案及所參與遴選學校之未來4年中程校務發展計畫等。

3. 針對學校教師、家長所提出發展需求、待解決問題之回應。

4. 另報名特殊教育學校者請提供特殊教育專業知能之相關佐證

【以上第(一)、(二)項請提供電子檔光碟1並請以申請學校為單位裝訂成冊,正、影本合計14份】

(三)相關佐證資料等附件以30頁為上限,影印2份裝訂成冊(包含第(四)至(七)項資料)。

(四)資格證明文件(含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明文件,最近4年成績考核通知書正本、影本各1份)。【本項資料正本驗畢後即歸還】

(五)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

(六)相關著作。

(七)辦學績效與佐證資料。

(八)參加新任校長遴選者,其學校經營計畫書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於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以供學校教師、家長及遴選委員參考。

五、遴選審議項目及程序

(一)書面審查

1. 學經歷基本資料(含任用資格)、學校經營計畫書等資料

2. 每所出缺學校如報名人數超過5人,由遴選會經由書面審查初選5名進   

  105430(星期六)面談審議。

(二)面談審議

1.審閱書面資料。(會前辦理)

2.參加遴選人員報告5分鐘。

3.由遴選會就參加遴選人員所提之書面資料及口頭報告進行詢答(10分鐘)

4.由本局報告出缺學校校內意向表達結果。

5.綜合上述審議結論進行遴選(投票)

六、報名及收件時間、地點

(一)時間:105413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0分至4時,逾時不受理。報名參加遴選人員應親自報名。報名人員應備妥證明資格之相關文件正本(影本恕不受理),驗畢後即歸還。

(二)地點: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257號,電話:【輔導室25286618221】)。

七、面談審議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05430日(星期六)上午930分起,審議校長出缺學校順序按前開所列學校名單依序進行,屆時請準時出席。各校審議梯次別及時間表將於105429日(星期五)下午2起公告於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edunet.taipei.gov.tw/最新消息。

(二)地點: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

八、遴選結果公布

(一)經遴選會決議後,將遴選結果公告於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

(二)獲遴選會同意擔任出缺學校之新任校長,由教育局依法定程序報請市府聘任之。

九、本作業簡章如有修正或未盡事宜,遴選會無法於期間內開會適時討論時,得由教育局徵詢遴選會委員意見後適時公告周知,並提送遴選會追認。

十、查詢電話:教育局中等教育科,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361

教育局網址:http://www.edunet.taipei.gov.tw/最新消息。


臺北市105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申請表

                                                                                               編號:       

(相片黏貼處)

姓名

 

出生年月日

     

性別

 

身分證統一編號

 

服務單位

 

職稱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

()

(手機)

電子信箱

 

志願

學校

 

 

(請填寫擬就任學校名稱,至多填寫2所學校,以校名筆劃排序)

最高學歷

1.

2.

3.

經歷

1.

2.

3.

學年度(或年度)考核成績

100(101)

101(102)

102(103)

103(104)

   

以上1.學、經歷證明文件;2.最近4年成績考核通知書;3.應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定資格,且無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確經查無誤。

                                    原任職單位人事主管簽章:

專長或特殊表現

(至多填5項)

 

 

著作

(至多填5項)

 

 

本人同意□不同意遴選期間於網路上公開學經歷資料。

申請人簽章:

日期

     

審查結果

合於規定

資格不符

審查人員簽名

初審

複審

 

 

 

 

備註:請勿變動本表格格式,參加遴選人員填寫資料時應將資料填寫於表格內,並請自調整字體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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