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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教師輔導知能專修研習班(寒假國高中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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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學組|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104年度教師輔導知能專修研習班(寒假國高中職組)
實施計畫                     
一、              研習依據:依據本中心104年度研習行事曆規劃辦理。
二、              研習目標
(一)協助教師釐清輔導管教相關之法律概念,透過正向管教技巧和溝通輔導知能,及合宜合情合理的管教方法,藉以培養出健全人格並適性發展的學生。
(二)透過專業知能研習,強化教育人員對正向管教的認知,結合校內外相關資源參與學校輔導方案,發揮團隊輔導成效。
(三)加強親師生溝通管道與能力,改善輔導與管教策略。
三、              辦理單位: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四、              研習對象:本市國中以上各校未曾參訓本研習之正式教師(不含代課及實習教師)。
五、              研習期程:10421012日(星期二至四)。
六、      報名日期104年2月3日(星期二)
七、      研習人數上限80人
八、      研習地點本中心。
九、              課程內容(課程講座若有更動以網路公布為準)。
日期
時間
單元課程
課程內涵
講座名單
2/10
(二)
0900-1030
學生偏差行為的認識與處遇
1.何謂”偏差行為”?及類型。
2.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策略。
傅主任瓊玉
(大直高中)
1040-1210
高風險家庭及高危險群學生之辨識與輔導
1.何謂高危險群家庭?如何辨識?
2.高危險群學生的行為類型。
3.導師可以進行的協助處理。
王科長惠宜
(臺北市社會局兒少科)
1330-1610
特殊生之認識及行為問題之處遇與輔導
1.何謂”特殊生”?
2.特殊生的行為問題類型及其背景。
3.針對特殊生行為問題的影響如何進行個案輔導。
金心理師慧珍
(資深臨床心理師)
2/11
(三)
0900-1210
生命教育與學生自我傷害防治
1.自我傷害辨識。
2.導師可以進行的協助處理。
莊社工師東憲
(臺北市自殺防治中心)
1330-1610
性別平等教育之基本概念與相關法規
1.性別平等的歷史脈絡。
2.性平教育的發展與重要法規。
周委員麗玉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2/12
(四)
0900-1150
親師生溝通技巧
(班級經營)
1.溝通技巧
2.師生互動
3.親師溝通與合作
秦玲美老師
(士林高商)
1300-1430
國中
學生正向
管教與輔導
校園零體罰-
教師正向管教與輔導策略
秦玲美老師
(士林高商)
高中職
如何指導學生壓力紓解及情緒管理
1.青少年身心發展特徵。
2.情緒管理不二法門。
周明蒨主任
(大同高中)
 
2/12
(四)
1440-1610
國中
如何指導學生壓力紓解及情緒管理
1.青少年身心發展特徵。
2.情緒管理不二法門。
陳採卿校長
(龍門國中)
高中職
學生正向
管教與輔導
校園零體罰-
教師正向管教與輔導策略
周明蒨主任
(大同高中)
 
十、研習方式:講授。
十一、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貴機關(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十二、注意事項:
(一)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並於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
(二)為維護研習品質、精確掌握用餐、講義印製份數及參加研習教師權益,請學校務必依照報名程序完成薦派(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三)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應於研習前3日告悉本中心,並依程序辦理取消研習,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出席者,應於3天內提出具體事由填具請假單(可由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下載),回覆本中心方完成請假程序,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計。
(四)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如無故不出席亦未請假累計達三次者,將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系統上暫停該員報名本中心各研習班之權利三個月。
(五)本中心備有哺集乳室及冰箱,另如需無障礙設施,或其他需求及協助者,請事前洽承辦人或當天生活輔導員。
(六)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撙節公帑,本中心1041月起之研習員專車將改由劍潭捷運站接駁至中心;因須辦理年度招標,相關專車資訊將俟採購完成後,於教師在職研習網及本中心網站公告。
十三、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18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4小時)者,不給予研習時數。研習結束後,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十四、聯絡方式:教務組張嘉玲組員,聯繫電話:2861-6942轉 216
                傳真:2861-6702,電子信箱:gngnch@gmail.com
十五、研習經費本研習班所需經費由本中心研習經費項下支應。
十六、本實施計畫陳本中心主任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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