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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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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預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周邊人行道及教職員宿舍周邊戶外區域,自106年1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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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訓育組|

 為維護師生、家長及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3款規定,預定公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94號)周邊人行道及教職員宿舍(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76巷17-2號至17-10號間)周邊戶外區域,自106年1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http://health.gov.taipei)衛生局公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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