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MVNTE110
{{ $t('FEZ002') }} 訓育組|
一、依「中華民國108年全國孝行活動實施計畫」選拔方式規 定,本年度孝行獎選拔本市推薦參加複審最高名額為4名( 全國最多30名)。如獲內政部選拔為 108年度全二、為弘揚我國固有孝倫道理,請貴機關廣為宣導,並轉知轄 屬各機關團體暨各里辦公處,刊登旨揭活動訊息於貴機關 網頁及通訊軟體 LINE官方帳號或群組多方宣導及踴躍推薦。
三、為配合本項選拔及表揚活動,請踴躍推薦轄內甚具孝行事 蹟之市民(需設籍本市),並於108年2月20日(星期三) 前函送本府民政局。
四、為達公正、客觀之評審程序,本府民政局將另訂時間派員 實地訪查各機關所推薦孝行獎候選人之具體事蹟。另曾獲全國孝行獎表揚者或5 年內相關孝行曾獲中央部會表揚者或同一家庭成員曾獲全 國孝行獎者,請勿重複提報。
五、隨函檢送「中華民國108年全國孝行活動實施計畫」及素 行調查同意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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