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25698號函辦理。
二、本案表揚優良傑出之身心障礙國民,選拔要點相關資料,
請協助公告週知;請於111年4月15日(星期五)前逕送候選人相關資料予衛生福利部評選,逾期視同無推薦人選。
三、「中華民國第26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要點」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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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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