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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最新消息

重申本校教職員工應確實遵照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49日北市教人字第1140113960號函辦理。

二、請本校同仁應確實遵照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以維本府行政中立之公正形象, 避免同仁因不諳法規致發生違反行政中立相關規定而有受懲處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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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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