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環境教育法、學校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及教育部臺教資(六)字第1150108652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與人數:本市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各校指派未參訓之環境教育推廣人員(本市尚無或僅有1名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學校為優先),共35人。
三、研習時間:115年12月7日(星期一)、12月11日(星期五)、12月15日(星期二)及12月17日(星期四),共4天。
四、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1月26日(星期四)止,額滿則提前截止報名。
五、研習地點:12月7、17日於本中心,12月11日於新興國中(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12月15日於永建國小(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311巷1號)。
六、報名方式:本研習採網路報名,自即日起至本年11月26日(星期四),參加研習人員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詳如相關連結)報名,經行政程序核准後,由學校研習承辦人於報名截止日前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七、檢附實施計畫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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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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