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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競賽活動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104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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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學組|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104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1041118陳請校長核示通過

壹、依據:臺北市104年度語文競賽中等學校學生組國語類、鄉土語言類及詩歌朗誦類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提高學生研習語文興趣及欣賞、表達能力。

二、選拔優秀學生培訓,代表學校參加校際語文競賽。

參、競賽辦法:分項競賽,以各班各項選派代表一名參加為原則 (鄉土語言競賽除外)

肆、競賽內容:

項目

日 期

時 間

參加

年級

選手

使用時間

地 點

評分標準

備  註

閩南語

朗讀

12/14

(一)

1300

|

1430

4分鐘

(4分鐘長鈴)

2F會議室

*語音:50%

*氣勢:40%

*儀態:10%

1.11/30(一)由電腦亂碼抽出序號,公佈於教務處佈告欄,比賽篇目事前公布於教務處佈告欄。

2.題目比賽當場抽出,以課外語體文為題材,準備時間8分鐘。

閩南語

演說

12/14

(一)

1430

|

1600

4-5分鐘

(4分半短鈴

5分長鈴)

 

2F會議室

*語音:45%

*內容:45%

*儀態:10%

*時間:不足或超過,每半分鐘扣一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1.演講題目為「下課的時陣」。

2.11/30(一)由電腦亂碼抽出序號,公佈於教務處佈告欄。

3.講稿電子檔請於129日(三)前傳至lyjh110@lyjh.tp.edu.tw

客家語

朗讀

12/21(一)

1300

|

1430

4分鐘

(4分鐘長鈴)

1F視聽室

*語音:50%

*氣勢:40%

*儀態:10%

1.11/30(一)由電腦亂碼抽出序號,公佈於教務處佈告欄。比賽篇目事前公布於教務處佈告欄。

2.題目比賽當場抽出,以課外語體文為題材,準備時間8分鐘。

客家語

演說

12/21(一)

1300

|

1430

4~5分鐘

(4分半短鈴

5分長鈴)

1F視聽室

*語音:45%

*內容:45%

*儀態:10%

*時間:不足或超過,每半分鐘扣一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1.演講題目為「放尞个時節」。

2.11/30(一)由電腦亂碼抽出序號,公佈於教務處佈告欄。

3.講稿電子檔請於124日(五)前傳至lyjh110@lyjh.tp.edu.tw

字音

字形

12/18

(五)

0800

|

0810

10分鐘

2F會議室

*100題。

*一律書寫國字標準字體,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1.一律使用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

2.分數相同時,以正確美觀為標準予以評定。

3.塗改一律不計分。

4. 一律書寫標準字體,以教育部8833188語字第88034600號函公布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準。字形以教育部所公布「常用標準國字字體」之字形為準。

作文

12/18

(五)

1410

|

1540

90分鐘

2F會議室

*內容與結構:50%

*邏輯與修辭:40%

*書法與標點:10%

1.稿紙由學校供應。

2.題目當場公布,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外,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並詳加標點符號;一律使用藍、黑色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

寫字
(書法)

12/18

(五)

1520

|

1610

50分鐘

理化實驗室

*筆法:50%

*結構與章法:50%

*正確與速度: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平均分數3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1字扣平均分數2分。

*一律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書寫標準。

 

1.書寫內容當場公布,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不得使用其他筆類如自來水筆等,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準,請參閱http://stroke-order.learningweb.moe.edu.tw/home.do),字之大小,為6公分見方(用4尺宣紙4開「70公分×35公分」書寫)。

2.宣紙由學校供應,文具自備(毛筆、墨、硯、墊布、報紙、衛生紙等)。

國語

朗讀

12/17

(四)

1310

|

1600

4分鐘

(4分鐘長鈴)

2F會議室

*語音:占50%(以國語一字多音審定表為主)。

*聲情:占40%

*台風:占10%

1.11/30(一)由電腦亂碼抽出序號,公佈於教務處佈告欄。

2.題目比賽當場抽出,以課外語體文為題材,準備時間8分鐘。

國語

演說

12/17

(四)

1310

|

1600

4~5分鐘

(4分半短鈴

5分長鈴)

1F視聽室

 

*語音:占45%

*內容:占45%

*台風:占10%

*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平均分數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1.11/30(一)由電腦亂碼抽出序號,公佈於教務處佈告欄。比賽篇目事前公布於教務處佈告欄。

2.題目比賽當場抽出,準備時間30分鐘。

詩歌

朗誦

12/22

(二)

1310

|

1600

2~4分鐘

(2分短鈴

4分長鈴)

1F視聽室

 

*內容:20%

*字音:30%

*語調:30%

*儀態:20%

*時間:凡不足或逾時30秒至60秒者扣總平均1分,並逐次類推累計。

1.11/30(一)由電腦亂碼抽出序號,公佈於教務處佈告欄。

2.作品力求主題正確、內容活潑、具教育意義,且可自行創作或選用他人作品,並請註明出處。

3.講稿電子檔請於129日(三)前傳至lyjh110@lyjh.tp.edu.tw或交至教學組

注意事項

1.請參賽選手準時報到,遲到者視同自行棄權。         

2.無故不参賽或未於指定時間繳交稿件者,依校規處理。 

3.其他未盡事項依臺北市當年語文競賽中等學校學生組實施計畫辦理。

 

伍、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3日(一)下午4:00,由各班教學股長將報名表交教學組

 

陸、抽籤時間:將於1130日(一)由電腦亂碼抽出序號,公佈於教務處佈告欄

 

柒、評審老師:各組評審由學校聘請具相關專長教師擔任。

 

捌、獎勵及相關注意事項:

 

(一)各項競賽均採一階段評比。

 

(二)詩歌朗誦、朗讀、演說、鄉土語言:比賽當天僅講評,成績另行公布,總成績第一名者取得校外參賽權,名次公告及敘獎七八年級分開採計。

 

(三)書法、字音字形、作文:總成績第一名者取得校外參賽權,名次公告及敘獎七八年級分開採計。

 

玖、本要點經國文領域會議討論議決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臺北巿立蘭雅國民中學104學年度語文競賽報名表

 

請教學股長務必於104.11.23(一)放學前送回教學組

項目

日 期

比賽時間

選手

使用時間

地 點

班級

座號

正楷書寫

學生姓名

 

參加學生親自簽名

閩南語

朗讀

(選派)

12/14

(一)

1300

|

1430

4分鐘

(4分鐘長鈴)

2F會議室

 

 

 

 

閩南語

演說

(選派)

12/14

(一)

1430

|

1600

4-5分鐘

(4分半短鈴

5分長鈴)

2F會議室

 

 

 

 

客家語

朗讀

(選派)

12/21

(一)

1300

|

1430

4分鐘

(4分鐘長鈴)

1F視聽室

 

 

 

 

客家語

演說

(選派)

12/21

(一)

1300

|

1430

4~5分鐘

(4分半短鈴

5分長鈴)

1F視聽室

 

 

 

 

字音

字形

(必派)

12/18

(五)

0800

|

0810

10分鐘

2F會議室

 

 

 

 

作文

(必派)

12/18

(五)

1410

|

1540

90分鐘

2F會議室

 

 

 

 

書法

(必派)

12/18

(五)

1520

|

1610

50分鐘

理化實驗室

 

 

 

 

國語

朗讀

(必派)

12/17

(四)

1310

|

1600

4分鐘

(4分鐘長鈴)

2F會議室

 

 

 

 

國語

演說

(必派)

12/17

(四)

1310

|

1600

4~5分鐘

(4分半短鈴5分長鈴)

1F視聽室

 

 

 

 

詩歌

朗誦

(必派)

12/22

(二)

1310

|

1600

2~4分鐘

(2分短鈴4分長鈴)

1F視聽室

 

 

 

 

原住民語

朗讀

視報名人數決定

 

 

 

 

 

________  導師簽名:__________   國文教師簽名: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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