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QWMVR104
{{ $t('FEZ002') }} 行政人員|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1月8日府教終字第1100004365號函及
中華民國110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要點業依教育部109年12月29日召開之「全國語文競賽
試辦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計畫檢討及未來策進事宜會議」
決議,修正如下:
(一)情境式演說評判向度增加「6、對答如流:依據提問回答
自然流暢,言之有物,敏捷流利。」(附件第6頁)。
(二)「演說達人獎」獎項改為「面面俱到獎」並增加「對答
如流獎」(附件第8頁)。
(三)「附件8全國語文競賽決賽評判遴聘原則、注意事項暨評
分標準」參、各項組評分標準及注意事項二、情境式演
說(一)評分標準增加「6、對答如流:依據提問回答自
然流暢,言之有物,敏捷流利。」(附件第26頁)。
三、本市為因應「中華民國110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之修
正,另配合修訂本市語文競賽之賽制,說明如下:
(一)國小及中等學校學生組:閩南語及客家語演說全面替換
為情境式演說,另新增原住民族語情境式演說。
(二)教師組及社會組:閩南語及客家語朗讀不事先公告篇
目;原住民族語演說不事先公告題目。
四、本局將另案發布本市110年度之國民小學多語文學藝競賽手
冊、中等學校學生組(國語類及本土語言類)、教師組及社
會組語文競賽實施計畫,屆時請依上開計畫配合辦理報名
參賽事宜。
五、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請旨揭競賽相關參與人員務必
恪遵旨揭防護措施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
六、請貴校(機關)將前開訊息轉知所屬人員,並協助公告週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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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1-03-17|
{{ $t('FEZ005') }} 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