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臺北市110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修正版)」辦
理。
二、本案競賽日期:
(一)初賽:國語類於110年9月3日(星期五)前、本土語類於
110年9月17日(星期五)前由各校自訂日期辦理全校性
比賽;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則逕行參加複賽。
(二)複賽:
1、國語類:假本市中山女子高級中學舉行,演說及朗讀
採二階段辦理,作文、寫字及字音字形則採一階段辦
理。第一階段訂於110年9月25日(星期六)及 26日
(星期日)舉行,錄取前12名進入第二階段複賽(含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且不記名次);第二階段
訂於110年10月16日(星期六)舉行,僅限各組之演說
及朗讀辦理,各區各組各項目複賽取優勝前6名。
2、本土語言類:假本市陽明高級中學舉行,複賽訂於
110年10月17日(星期日)舉行,各區各組各項目複賽
選取優勝前6名。
三、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國語類請於110年9月6日(星期一)至110年9月10日(星
期五)、本土語言類請於110年9月20日(星期一)至110
年9月28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至報名系統
(http://language.tp.edu.tw/)填妥報名總表,並上傳
證明文件電子檔(包含應屆新生符合增額推薦資格者)。
(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則依第一點個別報名方式完
成。
四、有關增額推薦參加本市複賽(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
本市複賽,不佔該校原核定名額)之條件,說明如下:
(一)110學年度新生於前一學習階段曾獲市賽前6名,於就讀
下一學習階段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第1階段複
賽;於前一學習階段曾獲全國語文競賽前6名或特優,於
就讀下一學習階段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第2 階
段複賽(若為僅辦理1階段複賽之項目,則直接參加第1
階段複賽)
(二)110學年度就讀國中八年級、九年級及高中職二年級、三
年級之學生於同一學習階段曾獲市賽前6名,可由該就讀
學校增額推薦參加第1階段複賽;於同一學習階段曾獲全
國語文競賽第2至6名,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第2
階段複賽(若為僅辦理1階段複賽之項目,則直接參加第
1階段複賽)。每人申請增額推薦以1次為限。
五、另因應疫情三級警戒停課,本局業調整報名期程,倘貴校
尚未辦理完畢語文競賽校內初賽,請留意校內初賽辦理期
限及報名期程,並請落實相關防疫措施,以維護參賽學生
健康安全。
六、其餘活動說明請詳參旨揭計畫,倘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洽
承辦學校,國語類為中山女子高級中學,聯絡電話: 02-
25073148轉222-224;本土語言類為陽明高級中學,聯絡電
話:02-28316675轉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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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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