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與支援作業
原則」(下稱作業原則)辦理。
二、為使教育政策制訂及教育行政工作之推展,更符合學校教
育環境現況,請貴校轉知所屬合格教師,如有意願於111學
年度起至本局終身教育科參與行政訓練(訓練內容包含:
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新住民、語文競賽及協辦花燈競賽
等業務),請於111年4月15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傳
送「參與行政訓練申請表」等相關資料至本局終身教育科
楊家瑋股長收(電子信箱:edu_ace.21@mail.taipei.gov.
tw)。
三、檢附「作業原則」及「參與行政訓練申請表」各1份供
參。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03-17|
{{ $t('FEZ005') }}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