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臺北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新 生 轉學生 聯合招生鑑定簡章

{{ $t('FEZ002') }} 行政人員|

簡章下載:112年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及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網站。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http://www.doe.gov.taipei/
(二)臺北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 https://trcgt.tp.edu.tw/
(三)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 https://www.jajh.tp.edu.tw /
報名須知
一、重要規定:學生報考藝術才能音樂班,以設籍臺北市者為限。跨縣市重複報名者,取消其應考資格,若經錄取則取消其錄取資格。
二、報名資格
(一)新生:限設籍臺北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
(二)轉學生:限設籍臺北市之國民中學七年級學生。 *所有考生不得跨、降年級報考。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112年3月20日(星期一)起至3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止,逾時不受理。
(二)報名地點: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一樓社區共讀站。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30號,電話:(02) 23250428)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2-22|

{{ $t('FEZ005') }}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