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申請資格:宏願獎除外,餘獎項需符合下列資格。
1、實際指導學校運動選手訓練工作。
2、凡服務於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之教師或運動教練, 最近10年擔任教練工作達6年以上。
3、品德優良、具訓練熱忱、精進專項相關知能、因材施教、與選手良性溝通、提供建設性建議,指導選手3年內參加全國性賽事成績優異、指導選手畢業後升學持續接受訓練及參賽。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8月14日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逾期不受理)
報名網址:https://www.twnsdpa.org.tw/blog/
相關資訊請詳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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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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