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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 修正「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發國民中小學教師雙語及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英語融入教學專長證明書實施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本局112年7月7日北市教中字第1123057029號函(諒達)續辦。

二、為符合幼照法教保服務機構及教保服務人員用詞,將原計畫附表5申請流程圖中之通過審核教師:由本局核發「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雙語教學專長證明書」修正為「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雙語及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英語融入教學專長證明書」。

三、檢附修正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發國民中小學教師雙語及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英語融入教學專長證明書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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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7-25|

{{ $t('FEZ005') }}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