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本局113年7月23日北市教終字第11301330902號(計
達)函「臺北市113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修訂版)」辦
理。
二、配合「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國家語言建議書面用語名稱,
將旨揭計畫中「閩南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調
整為「臺灣台語」、「臺灣客語」及「臺灣原住民族語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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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8-06|
{{ $t('FEZ005') }}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