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臺北市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第1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應詳閱計畫參賽規則,落實正確的智慧財產權觀念與創作態度,
瞭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情事。
另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參賽作品報名表欄位,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應親自簽名,
未滿20歲之參賽者作品須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三、報名規定
(一)本比賽採先以網路登記,再現場收件方式辦理報名。
(二)網路登記報名及列印報名表時間:自113年9月11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起至113年9月21日(星期六)下午4時止,
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
(三)作品現場收件
1、113年10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3時止,
請參賽學校指派專人親自送達。國小組請送至民族國小、
國中組請送至五常國中、高中(職)組請送至泰北高
中。
四、本次競賽後續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
(網址:https://www.tpcityart.tp.edu.tw/)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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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8-08|
{{ $t('FEZ005') }}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