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為提升本市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學生代表之性別平等意識及瞭解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精神與內涵,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請大同高中辦理本研習活動,並同意參加人員公假,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日期:國中小場次: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2時30分。
(二)研習地點: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
(三)參加對象:國中小場次(名額60名,每校至多2名):
(1)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學生代表,如學校性平會無學生代表,則薦派學生代表參加。
(2)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學生(自由參加)。
(3)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自由參加)。
(4)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六年級及國中階段學生(自由參加)。
(四)報名時間與方式:請填妥附件家長同意書,於10月1日(二)前至學務處生教組完成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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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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