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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為表揚本市114年運動有功團體及人員,自即日起至114年 6月30日止受理推薦及自薦一案。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表揚運動有功團體及人員要點」辦理。

二、本府為表揚本市優秀運動選手、教練、推展運動有功之績優團體及人員,特訂定前開要點,並設有「傑出運動選手獎」、「優秀運動教練獎」、「績優體育團體及個人獎」、「運動推手獎」、「推動運動性別等獎」及 「終身成就獎」等獎項;本(114)年度訂於99日於臺北體育館舉行表揚典禮頒獎。

三、為循前開要點進行評選,請於本年630日前(郵戳為憑),免備文寄送推薦資料至本局輔導管理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7樓),並於信封標註「臺北市 114年運動有功表揚典禮推薦資料」,所送資料須含:

 ()紙本推薦表。(公告於本局官網【詳如相關連結】/公告資訊/最新消息,請下載列印)

 ()推薦表Word檔及相關照片、證明文件之電子檔,請以光碟片或隨身碟提供。

四、鑒於推薦資料初審作業已往多有接洽補件之需求,爰建請儘早投件,並可視需要,就上述推薦資料相關問題洽本局馮先生(聯絡電話:02-2570-23305422)先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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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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