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臺北市113學年度中等學校服務學習—社會實踐評選實施計畫

{{ $t('FEZ002') }} 學務處|

依據臺北市各級學校推展服務學習實施要點辦理。

為鼓勵本市中等學校學生積極參與服務學習,展現公民素養、實踐人文關懷精神,特辦理旨揭評選計畫。

113學年度 為強化學生的自主性與社團向心力,調整參與類別並提高 獎金
 (一)個人類別:金等獎新臺幣6,000元、銀等獎新臺幣5,000 元、銅等獎 4,000元。 
(二)學校社團類別:金等獎新臺幣10,000元、銀等獎新臺幣 8,000元、銅等獎6,000元。 

本年度計畫為促進本市中等學校學生踴躍參與,納入學生 個人自主性、機動性,以及學生社團向心力等要素,將參與類別調整為「個人類別」及「學校社團類別(包含跨校社團)」,並提高獎金額度,歡迎各校學生及社團踴躍參與。

參賽方案實施期程:以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為主要資料成果展現。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4-24|

{{ $t('FEZ005') }}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