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查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為宣導民眾防治鳥害時避免誤傷野生鳥類,函囑使用相關產品時,應遵循使用注意事項,或洽詢具生態背景鳥類防治單位後再使用,爰函轉供辦理相關業務時卓參。
二、另請於防治鳥害過程,如發生鳥類羽毛受到塗料沾黏致無法恢復飛行及救傷不易之類似案件時,請即通報本市動物保護專線1959,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將派員協助後送救傷。
三、檢附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函(影本)1份供參。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5-27|
{{ $t('FEZ005') }}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