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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114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

{{ $t('FEZ002') }} 學務處|

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酌修各類別配分及相關文字。 

(二)將以往至報名網站上傳劇本備存方式,改為報到現場提供可存取隨身碟之設備,供各隊提交電子檔,以增進便利性(惟報到時仍應繳交劇本、語譯及大綱紙本1式10 份,以利分送評審委員及大會參考使用)。 

(三)為使偶戲類申請比賽區域改為空臺等特殊需求之申請時間更加明確,學校須於網路報名作業期限截止前(網路報名作業時間詳比賽實施要點第陸點規定),以學校正式公文向該委員會提出申請。 

(四)每日比賽結束後,現場公布等第,隔日上午10時之後可至該會網站查詢等第結果。 

本比賽決賽預定辦理時間自115年4月7日至5月10日間舉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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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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