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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宣導有關職場霸凌防治一案

{{ $t('FEZ002') }} 人事室|

職場霸凌指員工在工作場所或執行職務時,遭個人 或集體以持續性言語、文字、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 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等行為;或遭主管人員藉 由權力濫用而對員工為持續性之冒犯、威脅、冷落、 孤立或侮辱行為,使其處於具有敵意、羞辱、被孤立 或不友善之職場環境,因而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 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工作之進行。

各機關應積極防治職場霸凌事件之發生,利用正式會議、公 開場合、教育訓練及多元管道,向所屬員工加強宣導有關職 場霸凌防治措施及申訴管道,並檢討改善及妥適運用多樣化 員工協助方案等措施。

本校受理職場霸凌申訴電話及電子信箱:02-28329377#610、65100x@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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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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