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農業部業於112年5月4日發布「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從事食農教育相關之教學、推廣、服務或諮詢之人員,應於其從事食農教育規劃、研提或執行之日起二年內,取得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爰該局規劃臺北市專班,以協助推廣食農教育相關人員取得專業人員資格。
二、依「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針對「專業人員」資格條件規定以「經歷」、「學歷」及「專長推薦」等三大類型申請,並須於申請前兩年內完成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相關培訓時數(共同培訓時數)8小時課程,此分成線上課程及實體課程兩部分,本次培訓為實體5小時之課程內容。
三、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8日截止,報名方式採用線上報名,報名表單網址:詳如相關連結;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繫執行單位好食機農食整合有限公司郭小姐(電話:0962020378)。
五、檢附共同培訓課程簡章及海報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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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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