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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115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報名相關事宜

{{ $t('FEZ002') }} 教務處|

115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格:(9年級)

1、年齡:民國97(西元200831日(含)以後— 民國100年(西元2011年)831日(含)以前出生之臺北市在學學生。

2、在校成績:近二學年度的每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均達70分以上、英文成績75分以上

3、日常生活表現:無小過以上處份。

4、英文程度: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

二、繳件資料

(一)必繳

1、報名表:115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實施計畫第5頁,附件1

2、家長同意書:115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實施計畫第6頁,附件2

3、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15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實施計畫第7-8頁,附件3

4、中文自傳:115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實施計畫第9頁,附件4

5、英文自傳:115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實施計畫第10頁,附件5

6、英文成續單:需帶22吋證件照與護照影本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7、中文成續單: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8、獎懲單:請至學務處申請三年(或前二年)獎懲單

9、家境證明:請家長提供最新的報稅證明或至國稅局申請綜合所得稅資料

10、繳交文件檢核表:115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實施計畫第13頁,附件8

(二)有則儘量繳交

1、英文程度證明: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的任何英文能力檢定證明

2、其他優秀之表現佐證資料。

三、說明會(要參加交換學生者務必出席)

(一)時間:114118日(星期六)

(二)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三)說明會報名:1141023日(星期四)上午時起至114115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請逕 Google表單「https://reurl.cc/NxK7Dx」填寫報名資訊

四、校內繳件時間:

請於1141114日(星期五)放學前將上述之繳件資料繳至教務處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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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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