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運動部115年「推動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交流實施計畫」1份,如有意願且符合申請要件,請於活動日前3個月及依本局所訂收件期限,將申請資料函送教育局一案。

{{ $t('FEZ002') }} 學務處|

一、本計畫目的係為擴展各級學校與新南向國家學校之體育運動雙向交流,加強我國基層學校運動團隊之比賽或移地訓練機會,以及為強化我國與新南向國家之學校體育參訪研習,促進雙向學校體育教學及學術發展。

二、本計畫運動部115年將辦理5次審查會議,有意申請之學校應於活動前3個月及依本局所訂收件時間,備文檢送申請資料至本局辦理初審,俾依限送運動部委託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審查。

三、本局收件截止時間如下,以發文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1次:1141128日。

 ()2次:1141219日。

 ()3次:115130日。

 ()4次:115331日。

 ()5次:11565日。

四、申請注意事項:

 ()本市所屬學校由本局進行初審並排列優先順序後,函送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提出申請。

 ()應檢附文件:資料檢核表、計畫書、經費申請表,及線上登錄案件資訊頁(核章)。

五、如有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電話:04-7232105)董小姐(分機1978)詢問。

六、檢附運動部115年推動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交流實施計畫1份供參。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1-18|

{{ $t('FEZ005') }}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