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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有關「115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以下簡稱115年全中運)」各競賽項目教練資格一案。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教練相關辦法規定,新版教練證效期為4年,各競賽項目舊版教練證有效期限為1141231日,故各競賽項目舊版教練證皆須辦理換證,方為有效證件。

二、因全國辦理教練證換證人數眾多,教練證換發作業不及,造成各校報名115年全中運參賽教練資格之疑義,爰將因應作為說明如下:

 ()已完成換證作業之教練,請上傳新版教練證。

 ()倘於報名期間內完成換證作業,請直接於系統修正後重新上傳。

 ()如未能於線上報名期間內完成換證作業,逕向各申請換證之單項協會申請換證證明;如已完成相關訓練申請換證,亦可檢附訓練合格證書,並於競賽報名資格審查會議前(1152210時)寄(送)達該執委會秘書處(613 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三路6號),俟該執委會秘書處彙整後再函報中華民國體育總會確認合格。

三、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該執委會秘書處:

 ()競賽部執行秘書翁士欽:052306116分機92

 ()競賽部秘書許琬婷:052306116分機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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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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