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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114學年度第2學期暨115學年度月薪制特教 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 $t('FEZ002') }} 輔導室|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114學年度第2學期暨115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壹、報名資格
一、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第2條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二)三年內(自112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曾受聘擔任學生助理員、教師助理員之服務時數,已累計達800小時以上之人員。
二、具有臺北市特殊教育助理員職前訓練證明(36小時培訓成績及格)者尤佳。
三、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14
條、第15條、第17條規定不得進用為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各款情事者。
貳、甄選名額:1名。
參、報名
一、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請應考人填具甄選報名表(附件1)、個人簡要經歷(附件2)及相關必要證件(身分證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附件。(若欲報名或無法配合現場報名時間,但有意願報名,也可以email聯繫特教組吳組長lyjh330@lyjh.tp.edu.tw)
二、報名時間:115年6月8日至12日,早上8時至下午4時,提早來電約面談時間。
三、報名地點:臺北市立蘭雅國中(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51號)。
四、當天會以個人面談方式進行甄選,了解過去擔任助理員經驗、服務資源班或特教班學生經驗。
五、聯絡人:蘭雅國中輔導室特教組吳佳錡組長,請以email聯繫(lyjh330@lyjh.tp.edu.tw)或來電洽詢(02-2832937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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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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