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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為加強鋰電池使用、充電、存放及回收安全宣導案,請落實相關安全管理措施。

{{ $t('FEZ002') }} 學務處|

一、鑑於近期鋰電池火災案件有增加趨勢,為提升各機關同仁、學校教職員工生對鋰電池安全使用之正確認知,降低因不當使用、充電、存放或廢棄處理所衍生之火災風險,請加強辦理鋰電池安全教育宣導。

二、鋰電池安全使用事項如下:

 ()避免鋰電池遭受擠壓、碰撞、摔落或自行拆解改裝。

 ()避免於高溫、潮濕或陽光直射環境下充電及使用。

 ()避免於無人看管、外出或睡眠期間進行充電。

 ()充電場所周邊應保持淨空,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發現電池膨脹、變形、異常發熱、冒煙或漏液等情形,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妥善處置。

 ()選購具商品檢驗標識之合格產品,並依產品說明書正確使用。

三、鋰電池火災初期應變措施:

 ()立即斷電:如於充電過程如出現異常發熱、冒煙或異味,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切斷電源。

 ()周邊淨空及降溫處置:迅速移除周圍可燃物,必要時可利用水源(如水桶)進行降溫或浸泡處理,並保持安全距離。

 ()通報消防單位:於確保自身安全前提下,立即撥打119通報消防機關。

 ()立即疏散避難:人員應迅速撤離現場,切勿停留觀察,以確保生命安全。

四、廢棄鋰電池回收處理:

 ()廢棄鋰電池應妥善存放,並遠離火源、熱源及易燃物。

 ()回收前請以絕緣膠帶封貼正負極,避免短路引發火災。

 ()應透過環保局清潔隊、便利商店或其他合法回收管道進行回收處理,禁止任意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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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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