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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重要公告】115年致癌油團體訴訟求償:畢業生/在校生表件繳交須知與期程(畢業生繳件至 8/28 止)

{{ $t('FEZ002') }} 學務處|

【重要提醒】 因本校於115/5/4〜115/5/15,共 2 週10天營養午餐有食用到問題油品,為了配合局端來文, 協助「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辦理團體訴訟求償。請各類學生依下列說明辦理:

📌 對象與辦理方式

🎓 畢業生(114學年度9年級學生) 

  繳交時間:115/8/17( 115/8/28(上班時間 08:00 - 16:00 

  繳交方式:請將完整紙本資料(正本)親送至蘭雅國中「警衛室」,並於「收件登記表」簽名。

  空白表件索取:可至本公告附件下載列印,或至警衛室領取紙本 

🏫 在校生(114學年度78年級學生) 

  辦理方式:開學時統一發放紙本表單或進行線上意願調查(無需於暑假期間繳交)。

️ 表件準備與裝訂注意事項(四者缺一不可)表格規範:一律以 A4 白紙「單面列印」 

  裝訂方式:請使用「迴紋針」裝訂,絕對不可使用釘書機 

  繳交表件:校方僅協助彙整資料,內容之正確與否,敬請自行檢查,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必備四項表件 

(1)基本資料表(正本):請據實完整填寫。(若父母離異且僅有單方簽名,請於簽名旁空白處簡述理由) 

(2)請求權讓與同意書(正本)(親簽)。 

(3)未與業者達成和解切結書與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正本)(親簽)。 

★內容有塗改處,請簽章確認。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需含父母與學生資訊,且必須含「記事欄位」。(可註記「僅供團訴使用」) 

💡求償心理預期與重要說明理賠金額說明:

  1. 訴訟表格填寫之求償金額為統一定價,但依過往食安團訟經驗,最終實際賠償金額由法官裁決,請建立合理心理預期。
  2. 聯絡資訊穩定度:團體訴訟期程較長(可能長達5年以上),請務必留下長期有效的電話與 Email 
  3. 款項發放:未來若獲賠償,款項將由學校統一轉發給參與訴訟之師生教職員。 

     

📁 相關連結與附件下載消保會官網: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團訴專區(網址:詳如相關連結)

    消保會諮詢窗口:林小姐(電話:07-970-0726 

 

📁 附件檔案列表供參考下載: 

  1. 團體訴訟資訊須知(填寫注意事項)
  2. 填寫資料表件(空白版)
  3. 填寫資料範本(參考用)
  4. 團膳業者(宮保王)聲明書
  5. 消保會致癌油團訴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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