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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為公告「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第3條、第5條及第4條附表1至附表3,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9 月11日以運競(六)字第1150302433A號令修正發佈一案。

{{ $t('FEZ002') }} 學務處|

一、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電子檔得於運動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詳如相關連結)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競技運動司徐小姐,電話:(02)8771-1739

三、檢附發布令影本及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修正規定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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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 1796-09-13|

{{ $t('FEZ004') }} 2026-09-21|

{{ $t('FEZ005')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