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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最新消息

重申有關教職員之兼職,請確實依公務員服務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檢附「(機關學校全銜)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規定告知書」、「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兼職限制及違法兼職後續懲處相關規定」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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