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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及相關表件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教育部110年4月22日臺教社(三)字第1100053322號函辦
理。
二、教育部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
自64年開始,每年依據旨揭實施要點規定,選拔對社會教
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
三、本案推薦相關事宜,請詳閱旨揭實施要點及相關表件,推
薦應附資料請於110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逕
送本局,並將表件word檔寄至edu_ace.28@mail.taipei.
gov.tw。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檢附教育部徵件海報、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推薦作
業流程圖、推薦注意事項及相關表件(含推薦表、推薦名
單、獎項資料表、承諾書及同意書)各1份。相關表件亦可
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網站(https://depart.moe.edu.tw
/ed2400/)電子佈告欄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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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05-10|

{{ $t('FEZ005') }}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