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行政人員|
臺北市113學年度公私立中等學校優良學生選拔,依照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9月18日北市教中字第1093086328號函辦理(如附件一)。請各校確實依該要點規範校內遴選相關辦法並公布,其辦法應含優良學生代表人數及同票處理機制等。檢送獲選名冊後,所報優良學生名冊如經審查名額超過,請自行負責。
請業務承辦人於114年4月02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繳交以下資料:
繕打「臺北市公私立中等學校113學年度優良學生名冊」 (如附件二)。
填妥google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CoQAuiVo3eKoHfBW8,表單內容參考附件三。
請於google表單上傳優良學生名冊可編輯檔案(.docx或.odt)及核章後正本掃描之PDF檔,無需繳交紙本資料(請自行留存備查)。
「臺北市公私立中等學校113學年度優良學生名冊」同步登載在本校網頁(https://www.lyjh.tp.edu.tw/nss/p/index)之最新消息,可逕行下載使用。
本校將依各校所送之獲選名冊彙整送交獎座製作廠商,請各校業務承辦人務必確認所送之獲選名冊正確無誤。如因各校填寫失誤以致獎座刻印錯誤,則須自行負責重製費用。
優良學生獎狀及獎牌領取時間,預訂於五月下旬於本校發放,確定時間將另行發文通知,屆時亦會附上獎狀套印注意事項與列印格式。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校輔導室蕭主任,連絡電話2832-9377分機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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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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